二十大专栏

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来源: 作者: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局和教育部综合改革司联合党支部书记,秘书局局长、综合改革司司长 刘自成 2023-02-28 0 次浏览
  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全局出发,首次对教育、科技、人才作出一体部署,强调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加凸显了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新时代教育工作的方向和要求。改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我们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坚持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增添动力和活力。

  一、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始终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教育评价是教育的“指挥棒”,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教师如何育学生、学校如何选学生、社会如何用学生,影响甚至决定着学校如何办教育、政府如何管教育、社会如何评教育,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教育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科学履行教育职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快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要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激励、引领作用,以评价改革推动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质量评价体系,破除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提升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有力推动教育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把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聚焦教育强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的导向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赋予了教育新使命新任务,体现了教育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支撑作用。教育评价改革是具有“原动力”意义的改革,对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必须将教育评价改革置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重大部署中加以谋划,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集中精力破解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开辟教育综合改革的新赛道,以重点突破塑造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动能。要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推动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评价指南,全面带动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完善职业学校评价,进一步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实效;健全中国特色高校评价体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更好地服务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要深化教师评价机制改革,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推动完善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专家评议、长周期评价等制度机制,充分释放人才队伍活力,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要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着力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把发展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三、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积极营造教育评价改革的良好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改革重在落实,也难在落实,科学方法和责任担当在推进改革落实中具有关键作用。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复杂性强,基层反映改革“破”易“立”难,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必须统筹兼顾,破立并举、以立为本,一体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任务协同推进,确保改革落地见效。要立观念,推进观念变革,持续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有关方面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要立标准,加强政策配套,推动各地各校、各有关单位依据国家已出台的政策和标准,加快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配套政策和标准,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相对完备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要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在改革中的创新源头活水作用,加强对改革试点的过程指导和闭环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要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十不得一严禁”,强化监督监测和问责追责,将改革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立环境,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营造有利于改革顺利实施的舆论环境、用人环境、诚信环境、家庭环境等,优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外部条件,塑造教育的良好生态。